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及专业类别
3.经济学类专任教师,专业类别(一级学科)为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
4.计算机类专任教师,专业类别(一级学科)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
5.艺术设计类专任教师,专业类别(一级学科)为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
6.其他类专任教师,专业类别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药学、护理、教育学、体育学等一级学科及食品营养、烹饪类专业。
二、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
3.满足我院事业发展及专业建设需要的各项能力。
4.具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聘思政类专任教师须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原则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引进人才待遇
2.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5年内按正高级待遇执行,无职称的博士5年内按副高级待遇执行。
3.其他待遇一事一议。
高层次人才也可实行柔性引进或兼职聘任,具体待遇实行“一人一议”,由双方根据应聘人员学术水平、经历资历、工作任务等协商确定。
四、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人事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的各项内容,
3.报名邮箱
电子邮箱:scswrsc@163.com。
五、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各阶段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
4.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出版教材及著作目录、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获得专利的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及获奖证明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六、面试考核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人员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综合面试考核主要内容
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官网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2.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综合考核
九、公示
十、办理录用手续
2.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录用资格,学院办理录用相关手续。其中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的报上级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聘)用人员资格。
办公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2号华美怡景豪庭办公室4楼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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