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线上办理
有些省市已经推出“证明事项网上办”的新模式,需要申请的小伙伴也可以关注本地公安公众号看是否开通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办服务,在线申办的具体步骤可以借鉴广东省“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办理流程:
扫描下方“粤省事”的葵花码
即可直接进入“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服务
STEP 1:阅读办理须知,点击“开始办理”,并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STEP 2:根据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持居住证非本地户籍人员,需要上传身份证和居住证)。
STEP 3: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可提交申请,后续可留意审核结果推送通知。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成功,可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个人中心-办事记录查看办理进度,并关注“粤省事”公众号获取通知。
- 关联“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证照 -
已经签发“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小伙伴还可以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首页“我的证照”进入关联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证明!
本人线下办理
可直接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及受理单位
市内户籍公民
本市常住人员需由本人携带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原本省户籍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办户籍在广东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暂住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在校国内学生
凭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就读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委托他人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代开
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需求单位(所在单位也可以)的申请公函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应载明截止时间);
(PS:各地可能有稍微偏差,流程和办理出证时间不一样,办理的具体事宜可以先打电话到当地及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咨询。)
线下办理如无特殊情况
当天即可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哟~